在半个世纪前,人们非但不认为奢侈品是一种艺术,还认为它是艺术的敌人。艺术的神圣无法用金钱衡量,它高高在上,受人顶礼膜拜。而奢侈品却充满了凡尘俗世的些许味道,金钱是衡量其价值的最佳标准。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,随着观念先锋们开始意图打破时尚与艺术的界限,奢侈品牌也逐渐意识到艺术为商业带来的巨大影响力和推动力,而后,二者的结合越来越紧密,表现形式越来越多样,呈现的内涵也越来越具深度和扩展性。我们不得不承认,在现当下全球范围内,艺术与奢侈品更多的是水乳交融。
嘉柏丽尔·香奈儿为萨尔瓦多·达利的芭蕾舞剧《酒神节》创作的戏服,1939年
艺术家与奢侈品牌的跨界合作
伊夫·圣·洛朗借用荷兰抽象艺术大师皮特·蒙德里安的名作《红黄蓝构图》设计出了举世闻名的蒙德里安裙,这也许是最早将艺术与时尚结合的成功典范。在艺术 走下神台、越来越贴近生活的今天,艺术家为奢侈品牌进行创作设计也屡见不鲜,中国当代艺术家丁乙应邀为爱马仕设计名为“中国韵律”的丝巾,蔡国强与日本著 名设计师三宅一生合作的“爆炸时装”,村上隆为路易威登设计的全球知名、引发抢购的樱桃包,当代水墨艺术家蓝正辉和著名舞蹈演员黄豆豆合作《梦想之路》助 阵华晨宝马“与坚持梦想者同行”主题时尚艺术盛宴。
事实上,在艺术家与奢侈品牌合作的过程中,艺术家的创作自由度成为我们最为关注的话题。艺术家自我底线在何处,能不能完全释放自己,表达内在,会不会受到商业的限制和束缚,是否惟品牌的意愿马首是瞻等,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。曾与LV、Gibo等大牌合作过的英国时尚插图画家Julie Verhoeven说道:“艺术是完全的自我放纵,你不用为他人着想。时尚则不同,你不能完全地荒谬。”尽管我们都承认,艺术创作与商品设计有界限和功能的区别,但在互相尊重的前提下,艺术家在品牌创作中呈现出最真实的情感表达,令奢侈品更具艺术性,而奢侈品牌为艺术家的创作提供更为自由的空间,也许是双方获取共赢的未来可行性道路。